桂农业办电〔2008〕65号
各市、有关县(市、区)农业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
经研究,定于2008年7月8日在鹿寨召开全区农业抗洪救灾恢复生产现场会等三个会议,会期1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区农业抗洪救灾恢复生产现场会(7月8日上午)
(一)会议内容
参观灾后恢复生产示范现场,交流灾后恢复生产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参加会议人员
1、各市农业局局长、分管副局长。
2、厅办公室、人事处、经管处、市场处、计财处、科教处、粮油处、经作处、糖料处,自治区经管总站、推广总站、植保总站、水果总站、蚕业总站、土肥站、种子总站、优质中心、农业信息中心各1名主要领导。
3、50个重点县(市、区)农业局局长(详见附件)。
4、邀请广西电视台、广西日报、农民日报、南方科技报等媒体记者到会报道。
二、全区上半年农业工作汇报会(7月8日下午3:00-4:45)
(一)会议内容
听取各市上半年工作汇报,部署下半年农业工作。
(二)参加会议人员
参加全区农业抗洪救灾恢复生产现场会的各市农业局局长、副局长和厅机关处室、厅属单位主要领导。
三、全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会议(7月8日下午5:00-6:00)
(一)会议内容
总结交流贯彻落实桂政发〔2008〕5号文件有关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全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
(二)参加会议人员
参加全区农业抗洪救灾恢复生产现场会的各市农业局局长、副局长,厅机关处室、厅属单位主要领导,各市农业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牵头部门主要领导。
四、报到时间、地点
请与会人员于7月7日下午6:00前到鹿寨县鹿州宾馆报到,地址:鹿寨县西闸路10号,总台电话:0772-6817888。三个会议地点均在鹿州宾馆。
五、其它事宜
(一)请各市农业局负责通知本市所辖县(市、区)与会人员参会。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请以市为单位于7月5日下午前发传真到厅机关服务中心,联系电话(传真):0771—2182801。
(二)请各市农业局局长原则上不要请假。若确实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需向厅办公室书面请假,待批准后方可请假。
(三)请各市农业局局长在全区上半年农业工作汇报会上作汇报发言,发言内容要求突出重点、简明扼要,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
(四)请各市农业局准备上半年工作总结一式50份、以市或县为单位的农业抗洪救灾恢复生产典型材料一式100份、贯彻落实桂政发〔2008〕5号文件汇报材料一式70份,报到时交会务组。
(五)请临桂县农业局亦准备贯彻落实桂政发〔2008〕5号文件汇报材料一式70份,报到时交会务组。
(六)请厅机关、厅属单位参会人员和新闻媒体记者于7月7日下午3:00在自治区农业厅车队统一乘车前往。
未尽事宜,请与厅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1-2182500、2182501,手机:13877188200,传真:0771-2182527。
附件:50个重点县(市、区)名单
二OO八年七月三日
附件
50个重点县(市、区)名单
隆安、柳江、柳城、鹿寨、象州、融安、全州、阳朔、永福、兴安、临桂、灵川、恭城、灌阳、藤县、苍梧、蒙山、兴业、容县、平果、平乐、凌云、靖西、金城江、都安、东兰、宜州、大化、环江、罗城、凤山、巴马、合浦、银海、铁山港、富川、昭平、钟山、八步、浦北、灵山、东兴、桂平、平南、覃塘、兴宾、忻城、武宣、扶绥、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