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横县召开2008年度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阳光工程项目基地认定和任务分解会议。我县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申报阳光工程任务的培训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副组长、县农业局副局长苏寒梅主持。根据培训单位自愿申报,县阳光工程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审,最后认定横县联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横县职教中心、横县中大职业技术学校、横县桂宁电子技术学校等四个培训单位为2008年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
2008年自治区下达给我县的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是1500人,扶持资金按人均37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根据培训任务、补贴资金总量、培训实际成本,对不同工种和培训时间的长短实行差别补助,以鼓励开展高技术含量工种的培训。差额范围原则上每人100-500元,差额级别以50元整数为单位。我县综合考虑,决定驾驶学员每人补助450元,电子、电脑、茶艺和花茶加工等专业学员每人补助300元。各培训基地的培训任务分别为:横县联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700人,培训汽车驾驶学员;横县职教中心500人,培训电脑、电子、花茶加工和茶艺专业学员;横县中大职业技术学校150人,培训电脑、电子学员;横县桂宁电子技术学校150人,培训电脑、电子学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