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等镇村被列入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点 本报记者近日,我市兴安县、绍水镇、毛洲岛村、曾村被列入第二批广西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他们将得到市科技局的引导支持。
自治区科技厅根据有关方案组织开展了 2008年度广西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的申报、评审和认定工作,批准龙州县等 10个县(市、区)、武鸣县双桥镇等 13个镇(乡)、宜州市洛西镇妙调村等 17个村为第二批广西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试点)。其中,我市兴安县被列入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县(试点);全州县绍水镇被列入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乡(镇)(试点);灵川县大圩镇毛洲岛村、永福县永福镇曾村被列入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试点)。
据悉,市科技局表示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引导支持,规范过程管理,充分发挥各个示范点的引导辐射作用,营造科技促进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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