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水稻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步伐,提高水稻产量和质量,保障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今年国家继续实施水稻良种推广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按农户2008年种植水稻良种的实际面积补贴,早稻10元/亩,中、晚稻15元/亩。其中晚稻补贴标准由去年的7元/亩提高到今年的15元/亩。
江州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农业、财政部门将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稻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桂财农〔2007〕55号)要求,通过补贴面积的登记、公示、审核、汇总工作等程序,完善公示制度,对申请补贴的种植面积,做到户主亲自签名和张榜公示,杜绝各种“暗箱操作”,确保良种补贴工作公开、有序和高效。目前,该项工作已进入数据的审核录入阶段,预计到7月份可全面发放补贴。
(撰稿人:刘 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