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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村庄制”绝不是把村庄摊大

出处:北京青年报 作者:廖保平 发表日期:2008-2-1 17:12 阅读次数:

    与“大部制”改革同步,中国近期正在广大农村推动村庄合并,“大村庄制”将与“大部制”一起,成为中国未来政改的新目标。专家表示,村庄合并是继前一时期中国在不同省区实行乡镇合并之后推出的又一重大改革。(1月30日《人民日报》

    从一般的意义上理解,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加快大村庄制,有利于乡村的规划,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有利于招商引资,有利于规模化、集约化生产。但是,如果大村庄制仅仅是走经济“集团化”道路,未免过于天真;或者眼睛只盯着农村的土地,希冀通过大村庄制这么一通改革,让农村腾出土地,让某些人“规划”掉,未免让人起疑心。

    把乡村合并起来,做成大村庄,不是简单地摊大饼,将“农村变社区,农民成市民”,如果农民的身份没有改变,形式的改变无足轻重;也不只是为了让农村腾出土地,因为,农民离开了,失去了土地,又难以获得足够的补偿,将会举步维艰;也主要不是为了减少村干部职数而减轻农民和国家负担。相反,由于传统乡村社会解体,乡村社会能够享受的政府公共服务可能下降,建设大村庄制,是要让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增多,而不是减少。

    建立大村庄制,核心应该在更大的范围内建立农村社会共同体,健全农民的基层自治体,让村民自己决定乡村该不该招商引资,该不该腾出土地,该不该集约化生产,等等。甚至让乡村的自治体代行、代替地方政府的部分职能,地方政府在其中扮演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必须依法行政,不得强行干预基层自治体。

    一个个强大的自治社区、自治乡村,是建立一个强大的社会的基础,一个强大的社会才可能支撑起一个强大的国家。从这个意义上讲,大村庄制如果能够成为壮大农村社会自治共同体的契机,将是一件伟大的社会工程。如果仅仅是为了节约资源、方便管理是不够的,如果为了达此目的而让政府“大一统”,损害的唯有乡村基层民主,那是得不偿失的事。

    “大村庄制”与“大部制”一样,改革最终目的是要回到“各就其位,各司其职”上。“大部制”的关键是转变政府职责,规范政府权力,回归公共服务。相应地,“大村庄制”的关键是改变中国农村的治理结构和治理状况,有利于乡村社会的民主和善治。朝这个方向努力,农村的经济发展、社会环境等都可以在自治中寻求解决。中国的乡村既不会成为别有用心想去圈地圈钱的人的乐园,也不会成为“一盘散沙”,而是一个个强大的社会力量。


发布员:b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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