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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切实保障元旦和春节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的紧急通知

出处: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 作者: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 发表日期:2007-12-28 15:36 阅读次数:

桂农业办电〔2007〕98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业部门的主要职责,也是农业部门的一项重大任务。元旦和春节即将来临,各级农业部门务必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避免出现农产品断档、脱销等现象,防止农产品价格出现大起大落。

  一、增加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节日是农产品消费旺季,各地要把抓好冬季农业生产作为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最紧迫任务,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农民搞好冬季作物田间管理,增加农产品上市数量,丰富农产品上市品种。要继续做好农产品运输“绿色通行证”发放工作,保证鲜活农产品跨区域调运畅通。加强与各种媒体的联系,正确宣传本地区农产品供求和价格形势,引导社会舆论理性看待农产品价格变化,稳定群众心理预期,防止出现盲目抢购、哄抬物价等现象。

  二、实行全程监管,确保质量安全。要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依法加大对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生产过程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引导生产者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生产记录。严把农产品产地准出关,确保农产品源头安全。要加强监督抽检工作,各地要把批发市场等农产品集散地作为监管重点,提高抽检频率,扩大抽检范围。对不合格农产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要依法及时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消除质量安全隐患。要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报告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要依法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防止问题扩大蔓延。  

  三、做好监测预警,搞好信息发布。各地要加强对粮、油、肉、蛋、奶、菜、水产品市场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密切关注主要农产品市场供应、销售、库存及价格变化等情况,认真研究分析主要农产品供求形势及变化趋势。对可能出现的农产品市场脱销、价格异常波动等苗头性、趋势性迹象,要加强跟踪,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要发挥信息对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市场行为的引导作用,定期发布供求、价格等信息,保证市场平稳运行。

  节日期间,各级农业部门领导干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靠前指挥,明确责任,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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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切实保障元旦和春节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的紧急通知.doc


发布员:黄小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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