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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三项举措保障农民工权益

出处:防城港日报 作者:刘陶华 发表日期:2007-11-15 11:28 阅读次数:

    今年以来,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港口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采取三项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不拖欠。

    一是依法保障农民工权益。规定所有的用工企业接收农民工必须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增强农民工的法制意识。二是建立联合保障制度。实行劳动保障部门与建设、安监等部门协作,将农民工的权益保障纳入工程质量和安全体系,由劳动监察员直接参与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考核工作,对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开通农民工举报和投诉专线,同时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确保工资发放。


发布员:曾新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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