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要 1.1项目名称:广福龙溪生态旅游建设项目 1.2承办单位:广福乡政府 1.3 谈判代表:熊革生 广福乡人民政府 电 话:0086-773-8470126 传 真:0086-773-8470180 电子邮件:gfx126@163.com 1.4联系人:熊革生 1.5建设地址:广西桂林市永福县广福乡 1.6 总 投 资:200万元 1.7投资方式:独资 合资 合作 1.8预期经济效益:投资回报期1.5年。 1.9合作方式:独资 合资 1.10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已完成项目建议书
2、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2.1项目所属行业:旅游业 2.2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内容为建设水上乐园、度假村、桑蚕生产观光基地、休闲垂钓中心及其他旅游附属设施。规模:度假村拟新建房间40间,80个床位,附近农家旅馆20间,40个床位,年接待能力6万人次的生态旅游度假村。 2.3资金构成:固定资产100万元,流动资金100万元。 2.4招商要求: 承办单位在广福乡,主要负责基础设施工程、投资咨询,是建设的主要负责单位。
3、项目配套设施: 交通便利,永广公路、湘桂铁路、桂柳高速公路贯穿全乡,北有旅游名城桂林,南有工业重镇柳州,地理位置非常优越。
4、项目的可行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桂林已成为世界旅游的热点,国内外游客迅速增加,旅游业成为桂林市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而且,桂林旅游已经从“市区游”转向“桂北郊县游”已形成“大桂林旅游圈”,该项目建设在大桂林旅游圈内。
5、项目可行性和风险处理: 经测算效益为最敏感因素,成本次之,对此,投资者要高度重视,确保基础设施的建设质量,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加强宣传力度,以取得企业最佳经济效益。敏感性分析说明该项目也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6、项目竞争优势 6.1 可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的一系列优惠政策 6.2 永福县发展旅游业制定的一系列优惠政策 6.2.1 土地优惠政策:根据开发经营需要,征用或者租用土地,需要建永久性建筑物办理房产证的,采取征用土地,其他的采取租用土地,征用或租用土地都按成本价。 6.2.2 该项目自营业之日起所实现的税收给予如下优惠政策: (1)营业税:第一年按财政实得部分(扣除应上交征管税收费用后)奖励100%给乙方用于项目投资,扩大企业生产,第二年按财政实得部分(扣除应上交征管税收费用后)奖励80%给乙方,第三年按财政实得部分(扣除应上交征管税收费用后)奖励60%给乙方。 (2)企业所实现的所得税:按中央给西部地区的税收政策执行即新办企业所得税免三减二,前三年免征,后二年减半征收。 (3)城市建设配套费全免。 6.3 气候:该规划区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一年四季分明,有山区小气候的雾多温差大的特点,亲临其境有入仙境之感觉,全年平均气温18.8摄氏度,绝对低温只有-3.8摄氏度,绝对高温不超过33摄氏度,年日照1527小时,年平均降雨量1892毫米,气候条件适宜旅游业的开发。 景观质量:该规划区青山、绿水,自然风光秀丽。龙溪电站高峡出平湖,湖面广阔,明亮清澈,具有较高的旅游休闲观赏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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