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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中国名牌农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出处: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 作者: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 发表日期:2007-9-27 08:31 阅读次数:

桂农业办发〔2007〕125号

各市农业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合特色农产品品牌,支持做大做强名牌产品”和“保护农产品知名品牌”的精神,农业部决定开展2007年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07〕30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07年中国名牌农产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纳入工作日程,抓紧做好2007年中国名牌农产品申报的组织发动工作,重点是发动本地已有一定工作基础并在全国具有较大优势的龙头企业积极申报。

    二、明确要求,精心组织实施

    (一)明确申报范围:申请的产品应符合《2007年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目录》(附件1)。

    (二)填报申请材料: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申请人及申请产品应符合《中国名牌农产品管理办法》(农办市〔2007〕]28号) (附件2)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可直接从中国农业信息网(http://www.agri.gov.cn)或广西农业信息网(http://www.gxny.gov.cn)上下载《中国名牌农产品申请表》(附件3),并按中国名牌农产品申报材料清单(附件4)等要求填报。

    (三)严格审核把关: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申请人材料,形成书面推荐意见,全套材料必须以纸质件和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各市推荐2007年中国名牌农产品申请人不得超过2个。

    (四)按时上报材料:申请人将申报材料(包括市农业局书面推荐意见)一式三份和二个电子光盘以及申报产品照片、生产基地照片、生产企业照片和年终财务决算报表作为附件材料于2007年10月15日前报送我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事项

    (一)我厅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企业及产品进行综合评价,必要时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二)附件文件材料请在广西农业信息网(http://www.gxny.gov.cn)和中国农业信息网(http://www.agri.gov.cn)下载,中国名牌农产品申请表的编号由我厅统一填写。

    末尽事宜,请与我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联系,联系人:李小璋,联系电话/传真:0771-2182551,电子信箱:315@gxny.gov.cn;自治区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联系人:韦岚岚,联系电话/传真:0771—2182662。

    附件:1.2007年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目录
          2.农业部关于印发《中国名牌农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农市发〔2007〕28号)
          3.中国名牌农产品申请表
          4.中国名牌农产品申报材料清单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1:2007年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目录.doc

附件2:农业部关于印发《中国名牌农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农办市[2007]28号).doc

附件3:《中国名牌农产品申请表》(2007年).doc

附件4:2007年中国名牌农产品申报材料清单.doc


发布员:黄小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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