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开展效能建设中,要通过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建立健全行政效能长效机制:
一、健全绩效考核和工作管理制度,形成“有所为”的激励机制。一是通过建立和健全政绩考核制度,调动各单位和个人的工作积极性。包括年度考核、日常考核(考勤),个人绩效管理档案、绩效考评办法等;二是通过建立完善工作管理制度,推进机关办公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包括工作岗位职责、首问负责、政务公示、一次性告知等;三是建立人才发展激励制度,形成包括人才选拔、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使用等有效机制。
二、完善廉政从政规定,形成“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建立健全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结合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制定贯彻落实的工作方案,建立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和纽带的监督制约机制。如,自治区农业厅就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廉政文化建设和效能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关于加强农业厅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决定》等,围绕掌好权、管好钱、用好人,狠抓落实,切实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提高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勤政廉政的自觉性。
三、完善工作监督和奖惩制度,形成“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一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规范政务公开。凡属公开事项,一律及时公开。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干部任用、人事安排、项目审批、办证办照、批钱批物等作为公开的重点。通过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让群众参与监督,使行政权力的运作得到有效的监督制约。三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四是积极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情况的检查,进一步推行民主推荐、考察预告、一票否决、任前公示、廉政鉴定等制度。五是认真贯彻农业部《农业投资项目廉政监督检查办法》,切实加强对农业部及自治区投资的重点项目开展廉政监督检查,以制度管人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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