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5日,桂林市农业局召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大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樊小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陆国保,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维光,局党组成员杨爱平、江清新出席会议,茶科所、蔬菜所领导及局二层机构副科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上,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维光全文宣读了中纪委规定、传达了市纪委会议精神并就我局贯彻落实《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他说,出台《规定》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意义:一是为有效查处新形势下权钱交易案件,及时地提供了法规政策依据。二是能够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入开展。《规定》提出的八项严格禁止性要求,细化了党员干部在经济和社会交往方面的政策界限,充实完善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三是体现了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樊小林代表局党组在会上讲话,他要求,一要抓好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党员干部明确《规定》的精神实质,二要知晓《规定》的具体内容,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理解掌握行为规范;三要进一步提高反腐败斗争的意识,增强警惕性;四要认真做好对照和清理工作,认真核查党员干部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向党组织说清的问题,及时作出结论。五要以贯彻落实《规定》为契机,加强工作力度,做好信访工作,并注重做到把贯彻落实《规定》与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六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规定》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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