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类型 (一)抽查型监督(21、34条) 依法对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监督进行抽查检验,检查农产品与法律法规、标准符合性的一种监督活动。 包括生产和销售两个环节。 (二)检查型监督(39条) 对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现场调查、检查,查阅原始记录等。 四种类型 (三)评价型监督(32、51条) 对获证、标志产品和企业进行的综合性评价,以及事后监督活动。 包括“三品”,转基因产品,其他优质农产品。 (四)仲裁型监督(36、38条) 组织对有争议的产品进行检验和质量安全调查。 包括监督抽查结果异议处理,检举、投诉、控告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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