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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消费进农家

出处:贺州日报 作者:何忠毅 陈献吉 发表日期:2006-8-7 阅读次数: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法律因素不但在经济生活中日益加重,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也日显重要,人们的法制观念,自我保护意识大大增强。目前,用法律保护自己权益,为家庭生活系上“安全带”,已逐渐成为富川瑶族自治县瑶乡农家的一种时尚。
  学法护身  法律书刊进农家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制经济的社会环境要求每一个公民不但要有较强的法律观念,还要具备一些生活中常见常遇的法规常识。因而,订购各类法律报刊、书籍,便成为农民学习法律知识的一大渠道。据县新华书店的一名售货员介绍:目前《民法概论》、《经济合同法》、《种子法》等一些对农村针对性强的书已成为广大农民特别是养殖大户、私营企业主的热门读物。而有的农户则花钱订购诸如《法制与生活》、《公民与法》等各类法律报刊,常年阅读。据笔者对全县百户农民自费订阅报刊的情况调查发现,目前农民订阅报刊主要集中在农技、法律、学生课外读物三大类,其中法律类占三分之一强。可见,瑶乡农民已开始认识到法律知识在生产生活中的重要性,舍得花钱购“护身符”。
 聘个律师   有纠纷不再争吵
    以往,农户间有纠纷,一个争吵让公众评判。二是找村干部、派出所处理,迫不得已,才会想到法院。不少进法庭打官司的农民,也只是在亲友中找个“能说会道”者代为诉讼,却很少想到专门法律服务人员———律师。而今,有纠纷找律师咨询,聘律师诉讼已成农村人的共识。个别私营业主、种养殖大户更是花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自己的生产、销售作参谋,遇有纠纷,一句“我的律师会找你谈”,潇洒劲儿一点也不比城里老板差。
    法律消费进农家,体现农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加强,更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因为法律经济水平的提高,需要相应的法律意识、法律服务和法律消费。
何忠毅  陈献吉
 


发布员:谢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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