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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观察构建和谐发展的新农村
出处:湖北日报 作者:韩定荣 发表日期:2005-7-13 阅读次数:
农村和谐是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和谐发展的综合反映,是农业、农村及农民全面发展和全面进步的表现。构建和谐农村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是现阶段“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农村经济社会发生的一系列深刻变革,对基层干部的执政行为提出了更高要求。
经济行为的独立性要求创新执政理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从“集体人”转变为“社会人”,成为独立的生产经营主体;农业产业链条向深度延伸,传统生产型农民向农业加工、销售、服务等市场开拓型农民转换,外出务工农民也相应增多,农民经济行为趋于独立性和多元化。引导农民发展致富,提高群众的认同度,必须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真抓实干,以一流的发展业绩取信于民。市场经济的趋利性要求善用市场规则。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有所作为,基层干部要率先研究市场,熟悉市场,把握市场经济规律,既不能当“门外汉”,也不能事无巨细,“大包大揽”,要将工作重点放在政策引导、法规监督、提供服务、营造环境上,要善于利用市场经济规则因势利导,充分发挥农村种养大户、营销能手、专业协会和龙头企业的作用,让他们在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中唱主角,引导他们与农民形成利益“双赢”格局,为广大农民搭建致富平台。
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性要求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是制约农村和谐的重要瓶颈。农村税费改革后,“三提五统”不复存在,农业税也将逐渐取消,农村社会公益性事业发展面临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经费投入难度增大。因此,基层干部要善于调动村民的自主性,协调农村各类力量,积极争取社会各方的支持和配合,整体联动,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创优农村经济发展环境。
构建和谐发展的新农村,要求基层干部切实提高三种能力。
提高引领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发展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之道,农村发展缓慢导致落后、农民个体差异导致贫富不均是当前农村不和谐的主要体现。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夯实物质基础是建设和谐农村的关键。
提高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实现农民当家作主,是建设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是构建和谐农村的政治保证。首先,基层干部必须转换角色。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尊重农民的自主选择,不“越俎代庖”,不指手画脚,更不能施以行政命令,而是鼓励和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民主建设进程。其次,必须还权于民。只有充分相信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切实把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事项交给村民自己去处理,才能激发广大农民的参政议政热情,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广泛集中民智民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第三,必须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必须把人民当家作主与坚持党的领导有机统一起来,依章依法,循序渐进。
提高统领农村思想文化的能力,激发和谐农村的精神动力。农村先进的思想文化是团结农民共同奋斗的精神纽带,是构建和谐农村的精神动力。农村党员干部是马列主义的继承者和传播者,必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及时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送给农民,如实将世情、国情、县情、乡情告知农民,加强教育引导,确保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农村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增强农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必须尽快抢救民俗民间文化,尽可能多的开展一些农民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搭建相互交流沟通的平台,创造宽松和谐的人文环境。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处于转型时期,农民思想也处于多变时期,要构建和谐农村,必须拿起思想政治工作这个“传家宝”,与农民广交朋友,交心谈心,善于运用政策宣传、思想引导、法制教育、典型示范来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建设小康农村的内在活力和创造热情。
发布员:黄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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