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针对目前不少地区出现的毁坏和滥用基本农田的现象,于近日出台了相关的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要落实到地块,没有经过法定程序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不得调整或减少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省、市、县、乡镇四级基本农田档案要齐全,相关的图、表、册等保护档案资料要和实际的地块相一致。与此同时,基本农田保护区要设立明显的保护标志,保护标志应包括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地类、东南西北四至范围、责任人、基本农田“五个不准”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应以行政村为单位与乡级政府签订,设置村民小组的要签到村民小组。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潘明才说:“要尽快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快整改,把我国的基本农田的数量维持在16亿亩左右,确保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确保我国的粮食安全。” |